一般纳税人认定办法(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区别)
时间:2024-07-27 15:00:24
100次浏览
一、两类纳税人划分
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,其划分标准为经营规模——年应税销售额。
年应税销售额: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。
1、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: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(含500万元)。
2、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: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。
二、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
1、增值税基本税率共4档:13%、9%、6%、0%。
2、增值税征收率共两档:3%、5%。
三、小规模纳税人优惠税率政策
结论:小规模纳税人2023-2027年期间,月度销售额小于等于10万的,开普通发票前提下免征增值税。同时针对3%的项目可以享受减按1%征收,具体实务中为:专票可以开3%(放弃减税,放弃的原因有很多,比如客户要求)或者1%,但普票只能开1%。具体政策如下:
(一)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:
1、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2、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
(二)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:
1、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2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